举报信:桐柏县交警队执法犯法手段残忍殴打当事人致伤
|
尊敬的上级领导、新闻媒体: 反映人:王业栓,男,汉族,1966年7月6日生,住河南省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新春社区居委会288号,身份证号:411325196607060412,联系电话:13938965668。 反映请求 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桐柏县埠江交警队及队员马强违规查车,野蛮执法,对反映人爱人杨运珍进行粗暴殴打,致反映人爱人受伤住院至今的违法行为。请求上级部门对桐柏县埠江交警队及队员马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罚。 事实和理由 2017年3月20日下午3点左右,我驾驶着我们的半挂车和爱人一起,自西向东行驶在312国道上,经过桐柏县埠江镇胡楼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桐柏县交警拦截下来说要查车。他们让我交出驾驶证和行车证,我立马给了他们,什么也没讲,就把证件送到了牌号为“豫R5127警”的警车上,我赶紧跟了过去,那个带班交警没说我哪里违规了,只是说我车上加大灯。我就好言好语解释,苦苦哀求,带班交警就把证给了我,放行让我们走了。 当我走到车旁时一个叫马强的队员一直在车前拍照,拦着我们不让走,我是一名转业军人,对执法人员一直都是非常尊重的,所以给马强解释说领导已经处理过了,让我们走了,再说你已经拍过了。可是马强却故意站在我们的车前拦着我们不让走,我再三给他解释说,带班交警领导已经处理过并让我们走了,你不要再拍了,让我们走。马强说:“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是不让走,你能咋样?”我当时是非常的无奈,就说“你要是喜欢拍照我把车钥匙给你,你好好拍。”马强夺过我的钥匙给扔了出去。这时我爱人下了车说,我们是唐河的,和你们这么近又无怨无仇的为啥不让我们走,我爱人就要求马强出示执法证或警察证,并说“如果你没有证件就不是正规执法人员。”马强说:“我没证也照样查你,不但这次查你,还把你的车牌号记下来,以后每次从这里走都查你。”
当我爱人再次要求他出示证件文明执法时,马强恼羞成怒,对我爱人大打出手。先是拳击我爱人胸脯,然后又用石头对我爱人头部重重猛击数次,使额头、鼻出血,可马强还继续向我爱人头上猛打,我爱人顿时血流如注,当场昏迷。我当时被吓的不知所措。更让人气愤的是面对马强行凶,其他的在场交警却不管不问,在我爱人被打晕倒后他们仍然无动于衷,表情冷漠。 我当时拨打了110报警,而救护车到场需要很长时间,我爱人不但昏迷不醒,还发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我和另外两个车上熟悉的师傅一起苦苦哀求警察,他们同意先用他们的警车送往医院。后来在半路上遇到了120救护车,我爱人一路不停的呕吐、发抖。考虑到我爱人伤势严重,需要去唐河县人民医院抢救,可是救护车说他们不去唐河,无奈我们只有用私家车把我爱人送到唐河县人民医院。 后经过全力抢救,我爱人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还需要住院治疗。事情发生后,埠江交警队于事发当天晚上送来了5000元作为住院费,之后再也不管不问,对我爱人的死活置之不理了。 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遵纪守法,辛辛苦苦守法跑车经营只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正常生活,然而在遭受桐柏县交警队员的毒手后却没人为我们主持公道。在习总书记要求依法治国,从严治警的今天我们的合法维权却是那么的艰难。 请领导在百忙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立案,依法调查处理,将混杂在警察队伍中马强之类的败类交警清除出公安队伍。依法给予反映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 反映人:王业栓 2017年4月12日 编辑:xk002 文章来源:http://www.everyday-news.com.cn/newshow.asp?cid=160&sid=442&PID=14143
|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