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头条丨三百多万的宾利开千余公里出故障,公司购车能否适用三包规定?

2023-07-03 11:33:11 来源:澎湃新闻

花了三百多万元购买一辆宾利轿车,开了不到4个月、1000多公里就出现故障。近日,江西南昌的陈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其公司购买的宾利轿车出现故障后,被4S店以公司购买的轿车不适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换车或退车。

律师分析认为,以公司法人身份购车确实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汽车三包规定》,但如果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双方有特别约定执行《汽车三包规定》的,则应视为双方意思自治,同样适用《汽车三包规定》。但该宾利轿车交付时间已经超过60天,因此不符合换车或退车条件,陈先生一方可以要求4S店免费更换相应零部件,并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

三百多万元豪车开千余公里出故障


(相关资料图)

“花397万元购买一辆宾利,只开了1000多公里,就出现8项故障!”近日,江西南昌的陈先生反映,其公司今年2月在宾利南昌4S店购买了一辆宾利飞驰V8轿车,提车不到4个月时间,出现转向系统失效等多项故障。

陈先生所在公司购买的宾利轿车,出现故障后一直停放在4S店内。澎湃新闻记者 罗振宇 图

陈先生是江西省雅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他介绍,该辆宾利轿车于2月15日提车,是以公司名义购买,并登记在公司名下。6月6日,车辆在启动后突然出现转向系统失效,方向盘无法转动。“当时,公司领导正准备乘坐这辆车去外地办事,幸好还没有上路,要是开在高速上出现状况,后果不堪设想。”陈先生说,打电话向4S店反映后,车子被拖回4S店,经店内技术人员检测,车辆提示助力转向系统、底盘控制系统、换道辅助系统等一共8项出现故障。此后,陈先生代表公司多次向4S店要求退车或换车,均遭到拒绝。

陈先生提供的购车发票显示,该辆宾利轿车价税合计359万余元。“车价一共是359万余元,加上购置税、在4S店内购买的保险等费用,最终落地一共花了397万元。”陈先生说,“宾利作为高端豪车品牌,只开了1000多公里就暴露出质量问题,而且是涉及驾驶安全的重要零部件出现故障,我们已经有心理阴影了,如果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肯定是不敢再开也不敢再坐了。”

陈先生表示,他们要求4S店按照《汽车三包规定》,予以免费更换新车或者退车退款。“如果是退车退款,我们公司愿意自行承担10万元至20万元的损失,即4S店在退车的同时,至少要退还我们377万元,否则我们难以接受。”他补充说道。

4S店:可免费换零部件并适当补偿

《车辆购销合同》载明,该宾利南昌4S店的经营主体为江西和谐宾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宾利汽车于2020年11月进入江西市场,江西和谐宾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宾利汽车在江西省的授权经销商。

6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与陈先生一同来到宾利南昌4S店了解情况。对于车辆故障情况,店内负责售后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虽然检测显示车辆出现8项故障,但并不一定代表实际有8项故障,“汽车是一个复杂的电气系统,某个故障出现后,其他安全设备可能也会随之发出故障提示信号。目前这辆宾利轿车的主要故障点是方向机总成。”那么,更换方向机总成后,其他故障提示信号是否会一同消失?“只有更换完毕才知道。”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客户不同意更换方向机总成的方案,所以我们也没办法百分之百保证。”

对于陈先生提出的换车或退车诉求,4S店负责人岳经理则回应称,该辆宾利轿车是以陈先生所在公司的名义购买,不属于个人消费者,并不适用《汽车三包规定》,且即便按照《汽车三包规定》,换车或退车有效期也是要求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两项条件以先到者为准,该辆宾利轿车出现故障时已超过60天期限,也不符合退换条件。岳经理表示,按照政策,店内只能对出现故障的零部件进行免费更换,“另外,从客户关怀角度,我们愿意进行适当补偿,例如赠送一些车辆保养服务等。”

2022年4月,有网友在“问政江西”网络平台发帖反映在购买宾利轿车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来源:网站截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并非宾利南昌4S店第一次被消费者投诉。2022年4月,有网友在当地网络问政平台“问政江西”发帖称,自己2021年9月在江西和谐宾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一辆宾利轿车,2022年3月下旬车辆交付,交车仅一周后陆续发现车辆存在加油时跳枪导致油箱无法加满、右后车门拉手内部挡板缺失、有时雨天行车会出现车子周界不断报警等瑕疵问题。在相关部门及该公司答复后,该名网友对处理结果给出了不满意的评价。

公司名义购车能否适用三包规定

陈先生一方关于换车或退车的诉求是否于法有据?以公司名义购买的车辆又能否适用《汽车三包规定》呢?

在《车辆购销合同》中,双方对“关于维修、更换、退货的约定”部分的条款,进行了额外约定。澎湃新闻记者 罗振宇 图

江西赣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农业大学法学副教授高鹏分析认为,由于该宾利轿车是以公司名义购买,购买主体是法人性质而非自然人(普通消费者),且购买用途也不是家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汽车三包规定》适用范围。但高鹏注意到,在该辆宾利轿车的《车辆购销合同》中“关于维修、更换、退货的约定”部分,双方额外约定了“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家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这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法律并不禁止,因此按照合同中的双方额外约定,该宾利轿车也可以适用《汽车三包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高鹏进一步分析说,按照《汽车三包规定》,该宾利轿车虽然行驶里程不满3000公里,但交付时间已经超过60天,因此不符合换车或退车条件,但陈先生一方可以要求4S店免费更换相应零部件,并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对于适用法律条文或赔偿标准,若双方有异议,建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高鹏说,“毕竟如果走诉讼途径,对双方而言均耗时耗力。”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臧红梅与高鹏律师观点一致,“具体到该辆宾利车,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她提醒,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对于汽车修理、更换、退货条款一定要予以明确,并保存好购车过程中的相关发票、凭证等,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合同标的额较高,购车时也可提前向法律人士咨询。(记者 罗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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