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关于热力公司不给过户的来信,官方回复

2023-08-24 13:28:05 来源:腾讯网

信件内容


(相关资料图)

我是交城县兴玉嘉苑小区业主,现在我出售房屋热力公司以欠供暖费为由拒绝办理过户,要求全额补交所欠费用以及追加同等数额滞纳金,我认为我不是恶意不交供暖费,是由于当地供热公司一直以来供暖期间温度达不到标准,我们很多业主也多次去热力公司,小区物业反应要求处理但至今十几年热力公司没有给出有效处理,由于热力公司的不作为造成很多业主多年拒绝缴纳供暖费,最近三年小区物业和供热公司经过协商同意我们楼栋业主可以交一半取暖费,所以我觉得在供热公司一直以来明知供热温度不达标还收滞纳金,全额补交是不合理的,希望协调处理。

回复部门

交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8-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一、关于供热温度不达标的问题。该小区竣工时使用的采暖系统是上供下回的方式,该方式不能进行局部调节和分户控制,易出现局部区域过热或过冷的冷热不均现象,已不符合集中供热系统的使用要求,现行的采暖系统为下供上回并采用分户控制的方式(下称分户改造)。

根据《交城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之规定,“采暖系统按照产权界限划分进行维修(以供用热双方约定或热用户供热系统入口阀门井为界),属供热单位的有供热单位负责,用户所属的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负责”。该小区于2015年已自行组织施工力量,将部分住宅楼完成了分户改造,经改造后的居民楼效果明显,但其中13号住宅楼并未进行分户改造,您的房屋采用的还是上供下回方式,且该小区内建有专属热力站,即使站内设备已处于全功率运行,还是无法打通其管网内拥堵点,也无法获得更好的采暖效果。县城镇热力公司已多次于该小区显眼处张贴发布整改建议的通知,催促未改造用户进行管网改造。因此,来信所述室内采暖效果不佳,是因住户内部管网原因所致。

二、关于“物业和供热公司协商同意可以缴一半采暖费”的问题。经核实,县城镇热力公司无此行事依据,因此该情况并不存在。

三、关于滞纳金缴纳的问题。该房屋2009、2013、2014、2015、2017、2018、2019、2021年未缴费,根据《交城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户变动时,应及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其采暖费继续由原用户承担”;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尚未实行分户控制的,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在无法切断热源的情况下,实际为其提供用热的,用户应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缴费用户按应缴费时间每超过1天加收应缴供热费1‰的滞纳金”。

因此,您需全额缴纳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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